以案释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来源:开发区公安 发布时间:2024-08-08
为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开发区公安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打击整治,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part 01
案件回顾
李某在明知2024年1月1日是重污染天气,全市禁燃且中华路网红桥是禁燃区的情况下,为博取眼球、吸引热度,利用自己2022年过春节期间拍摄的燃放烟花的视频进行拼接剪辑,于2024年1月1日在自己的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账号上进行发布,浏览量达328万余次,点赞2万余次。
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李某对其散布拼接剪辑视频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聊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part 02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part 03
警方提醒
开发区公安提醒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言行,同时增强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自觉抵制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