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谣言粉碎机

你知道跟你聊天的“她”是谁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9

近日,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网友”见面敲诈勒索罪案件。

团伙犯罪分工明确?

某日,依某与朋友一同喝酒聊天,期间收到女网友菲某的微信消息,菲某询问其是否饮酒,并提出与依某见面,依某便驱车赶往菲某指定的地点。

对象特定制造事故

见面后,依某驾车在纺城附近的红绿灯处被后方车辆追尾。后车驾驶员和同车3人下车后提出在路边协商解决,要求依某赔偿2万元,否则向交警举报依某酒驾。

目的明确赔钱私了

依某试图逃走无果后向自己的好友求助,经与对方协商决定赔偿1.5万元,依某转账后,网友菲某顺其自然的搭乘追尾车辆一同离开,这让依某发现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第二天依某向警方报案,经警方调查发现,跟依某微信聊天的网友菲某其实是一名男性,实名叫阿某,其策划了这场骗局,试图利用依某喝酒后不敢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事故发生时阿某就坐在追尾车辆内。那么跟依某见面的又是谁呢?该女子是所谓的“菲某”临时找来的替身,实名吐某,因依某与“菲某”此前并未见过面,故演出这么一场戏。

经本院审理后认为,追尾车辆四人加上 “菲某”,五人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罪,属于共同犯罪,阿某为主犯,其余四人为从犯。

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依法保障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刑处:

被告一阿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二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三帕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被告四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被告五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网聊有风险、见面需谨慎!切勿向陌生人、不熟悉之人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警方报案,配合调查,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因侥幸心理踏上犯罪之路,酒后驾驶不仅危及自己还祸害他人!

分享到:
聊城市委网信办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