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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开通“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网络侵权举报专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4

按照中央网信办“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近日开通“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网络侵权举报专区,专项受理我省属地备案网站平台传播的相关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一、举报受理范围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

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

9.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0.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二、举报受理方式

1.进入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点击“专项举报”,选择“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网络侵权举报专区进行举报。

举报网址:http://www.sdjubao.cn/portal/report/smrep.html?zxjb=sqqq

2.搜索关注“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微信公众号,点击“一键举报”,选择“专项举报”,进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网络侵权举报专区进行举报。

希望广大网民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踊跃举报相关有害信息,共同净化网络生态,守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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