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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全力维护网络安全

来源:中华泰山网 发布时间:2024-01-18

  网络是我们获取信息、交流沟通、学习工作的重要平台,但是网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网络的正常运行,也危害了网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

  网络谣言的定义

  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境内外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传播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不实信息。

  网络谣言的类别

  1. 网络灾害谣言??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2. 网络恐怖谣言??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3. 网络犯罪谣言??指捏造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4. 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5. 网络个人事件谣言??指针对某些个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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